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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支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校党委《中国共产党合肥工业大学基层组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眼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可靠的接班人和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不断增强研究生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  研究生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  研究生党支部的设置应当有利于研究生党建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加强研究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利于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实现研究生党建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和学术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  研究生党支部的设置要充分考虑研究生思想实际、学科特点和工作需要,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一般以年级、班级为单位横向设置,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和博士研究生一般以学科(专业)、科研团队等为单位纵向设置;条件成熟的单位也可从硕士一年级开始直接设置纵向研究生党支部。由学校或上级单位批准设立的研究所,原则上以研究所为单位设立研究生党支部。积极倡导研究生与教师党员联合设立党支部。

     

    第五条  研究生班级(或年级)、学科(专业)、科研团队等基层单位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相近基层单位组成联合党支部或编入教工党支部。外出参加教学实习、访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党员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可按照规定成立临时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党员人数原则上应在30人以内。

     

    第六条  研究生党支部的命名采取【培养单位名称】+ 【二级学科(科研团队、研究所、实验室)/年级/班级】+【研究生】+【序数】+【党支部】的方式。如:XXX学院XXX级研究生第一党支部;XXX学院XXX专业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第七条  研究生党支部的设置,由学院党委批准,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第八条  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研究生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组成;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研究生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九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选举结果报学院党委批准。党支部委员应由党性强、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的优秀研究生党员担任。

     

     

     

    第四章  研究生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  研究生党支部应成为引领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研究、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团队)政治核心。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研究生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党支部的决议。

     

    2.加强对研究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研究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科研任务。

     

    3.组织党员研究生参与班(年)级(团队)事务管理,讨论决定班级重大事项。支持、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研究生社团根据研究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4.培养教育研究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研究生党员,不断扩大研究生党员队伍。

     

    5.积极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研究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维护学校稳定。

     

    6.结合学科特点,同教工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本科生党支部,围绕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建设和科学研究等中心工作,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积极营造浓厚学术氛围,形成以党建带动学术研究,以学术研究促进党建的工作格局。

     

    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研究生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学习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定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召开党支部会议、学习讨论和进行其他党支部活动时,应有专人记录;所有党支部建设发展的材料都应及时整理和归档,并有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  研究生党员发展制度。主动关心研究生,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于符合入党条件的同学早发现、早联系、早培养、早吸纳;坚持发展党员“三投票三公示一承诺一答辩”制度,即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预备党员承诺制,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严格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培养对象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吸收入党及预备党员转正等各个阶段,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第十三条 研究生党员信息管理制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地做好研究生党员信息统计、信息库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维护、更新申请入党研究生、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学员和研究生党员数据库;信息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四条  党员教师联系研究生党支部制度。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党务工作者、优秀科研人员在研究生党支部建设中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校党代会代表、党员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应对口联系研究生党支部,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深入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  党员研究生“双联系”制度。建立研究生党员联系非党员研究生、研究生宿舍制度;探索建立党员研究生联系本科生党支部、班级、宿舍制度。通过党员研究生的“双联系”制度,构建党员研究生参与团、学、班级集体活动的有效平台,进一步扩大研究生党支部影响力,发挥党员研究生对非党员研究生的引领示范作用和研究生党支部对本科生党支部的传、帮、带作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第六章  研究生党支部的考核评价

     

    第十六条  研究生党支部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学院党委组织实施,主要考评研究生党支部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各项制度坚持情况以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党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测评、现场答辩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对研究生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七条  学校党委每年开展一次研究生“红旗党支部”、“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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